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七條之規定,執行機關僅對指定清除地區以內者有清除義務,復依同條第九款規定道路安全島、緣地、公園及其他公共場所,由管理機構清除
內文
全文內容: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七條之規定,執行機關僅對指定清除地區以內者有清除義務,復依同條第九款規定道路安全島、緣地、公園及其他公共場所,由管理機構清除。本案之權責歸屬請依上述規定辦理
二、至於台灣省交通處公路局援引八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之「台灣省市區道路管理規則」第四條,認為應由地方政府負責管理與執行權責,惟該條文中僅列「道路之修築、改善及養護」,與廢棄物清除之執行事項無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