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一條條文所生疑義,所謂應作為而不作為,係指違規事證確鑒,上級主管機關已限期執行機關執行告發處分而執行機關未予告發處分者而言,此時得由上級主管機關為之
要旨
關於南投縣環境保護局對修正之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一條條文所生疑義, 所謂應作為而不作為,係指違規事證確鑿,上級主管機關已限期執行機關 執行告發處分而執行機關未予告發處分者而言,此時得由上級主管機關為 之,請查照。
內文
主 旨:關於南投縣環境保護局對修正之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一條條文所生疑義,所謂應作為而不作為,係指違規事證確鑿,上級主管機關已限期執行機關執行告發處分而執行機關未予告發處分者而言,此時得由上級主管機關為之,請查照。
說 明:依臺灣省政府環境保護處八十六年七月十一日八六環四字第四七二四八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