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申請廢棄物清除、處理或清理許可證時,其技術員如由其機構負責人兼任,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三之規定:「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仍得準用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故仍應檢具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所規定之勞保卡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
內文
全文內容:一、申請廢棄物清除、處理或清理許可證時,其技術員如由其機構負責人兼任,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三之規定:「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仍得準用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故仍應檢具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所規定之勞保卡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
二、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二條授權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以規範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設立及營運應具備之條件。「清除或處理技術員之勞保卡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為該辦法規定申請者於申請許可時應檢具之文件,即為其應具備條件之一。
不論該事業是否為勞工保險條例之強制投保單位,均應依規定檢附勞保卡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始符合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