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本法所稱執行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市)環境保護局及鄉(鎮、市)公所
內文
全文內容: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本法所稱執行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市)環境保護局及鄉(鎮、市)公所。爰此,本案之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五款之「執行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市)環境保護局及鄉(鎮、市)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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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全文內容: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本法所稱執行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市)環境保護局及鄉(鎮、市)公所。爰此,本案之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五款之「執行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市)環境保護局及鄉(鎮、市)公所。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