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於住家內堆置回收衣物及雜物,屬私有領域之範圍,是否逕認定屬廢棄物清理法之一般廢棄物,尚有疑義,故有關本案因堆置回收衣物及雜物致散發惡臭味乙節,不宜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分。
內文
全文內容: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一般廢棄物指由家戶或其他非事業所產生之垃圾、糞尿、動物屍體等,足以污染環境衛生之固體或液體廢棄物。及依同法第 11 條第 1 款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之一般廢棄物,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
本案於住家內堆置回收衣物及雜物,屬私有領域之範圍,是否逕認定屬廢棄物清理法之一般廢棄物,尚有疑義,故有關本案因堆置回收衣物及雜物致散發惡臭味乙節,不宜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分,建議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1 條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