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獎勵金乃為獎勵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相關工作人員,以激勵士氣,提昇資源回收成效,應以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之清潔人員為主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文日期 95 年 10 月 31 日

內文

全文內容:「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之獎勵金乃為獎勵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相關工作人員,以激勵士氣,提昇資源回收成效,應以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之清潔人員為主。另在不影響上述清潔人員權益原則下,執行機關得視獎勵金提撥額度,並依權責認定相關文書作業人員之實際工作項目及負擔,按比例原則由公所依上開辦法第 5 條第 2 項訂定相關要點報請縣政府核定後,據以核發獎勵金。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獎勵金乃為獎勵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相關工作人員,以激勵士氣,提昇資源回收成效,應以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之清潔人員為主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