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自營回收商或資源回收個體業者於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清運、回收前先行回收資源物,是否有違反環保法令疑義,本案因民眾尚未將產出之一般廢棄物交付執行機關回收、清除,而自營回收商或資源回收個體業者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辦理登記及第14條第2項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方式規定,並取得民眾同意,先行回收資源物,無妨礙執行機關執行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工作,此一回收行為尚無違反現行環保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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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有關自營回收商或資源回收個體業者於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清運、回收前先行回收資源物,是否有違反環保法令疑義本案因民眾尚未將產出之一般廢棄物交付執行機關回收、清除,而自營回收商或資源回收個體業者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第 18 條第 3 項辦理登記及第 14 條第 2 項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方式規定,並取得民眾同意,先行回收資源物,無妨礙執行機關執行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工作,此一回收行為尚無違反現行環保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