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行進間車輛駕駛吐出飲用水於路面,是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一案,請依行政程序法第36條至第43條規定調查事實及證據後,就個案實際情形認定是否為污染環境行為
要旨
行進間車輛駕駛吐出飲用水於路面,是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 款規定一案,請依行政程序法第 36 條至第 43 條規定調查事實及證據後 ,就個案實際情形認定是否為污染環境行為,請 查照。
內文
主 旨:行進間車輛駕駛吐出飲用水於路面,是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款規定一案,請依行政程序法第 36 條至第 43 條規定調查事實及證據後,就個案實際情形認定是否為污染環境行為,請 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