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貴府函詢非自來水用戶同一地址多戶設籍,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方式疑義案
要旨
貴府函詢非自來水用戶同一地址多戶設籍,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 方式疑義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文
主 旨:貴府函詢非自來水用戶同一地址多戶設籍,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方式疑義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
「按戶定額計算徵收:自來水供水區未接管使用自來水及非自來水供水區者,應就戶政機關之戶籍資料,按戶定額計算徵收之。」。
二、非自來水用戶應依戶籍資料按戶定額計算徵收,繳納義務人如有特殊情形,依上開辦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得由執行機關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減徵或免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