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案○○縣縣○○局(墳墓設置管理條例主管機關)所引用之解釋函係前省環保處於七十八年八月一日所做之解釋,惟飲用水管理條例已於八十六年五月二十日修正公布,飲用水管理條例現有條文中並未規定墳墓設置地點與公共飲水井距離,及由地方環保局主管機關鑑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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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本案○○縣縣○○局(墳墓設置管理條例主管機關)所引用之解釋函係前省環保處於七十八年八月一日所做之解釋,惟飲用水管理條例已於八十六年五月二十日修正公布,飲用水管理條例現有條文中並未規定墳墓設置地點與公共飲水井距離,及由地方環保局主管機關鑑定事宜。
墳墓設置地點與公共飲水井距離,係明定於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一款,有關墳墓設置地點與公共飲水井距離之鑑定事宜,因環保機關並非墳墓設置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請依墳墓設置管理條例規定由其主管機關加以鑑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