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規定,得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前項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清運、貯存方法、設施規範、再生利用規範、記錄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再生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文日期 99 年 11 月 18 日

要旨

有關再生資源流向疑義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內文

主 旨:有關再生資源流向疑義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復 貴公司 99 年 10 月 15 日(99)南行字第 991015006 號函。

二、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 15 條規定,得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前項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清運、貯存方法、設施規範、再生利用規範、記錄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再生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三、目前本署業已訂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並於 95 年 10 月 12 日公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管理方式」(如附件 1),公告廢資訊物品及廢電子電器物品處理業所產生之鐵、銅、鋁、玻璃及塑膠等 5 項為再生資源。

凡符合該再生利用管理方式規定之再生利用業者資格者,即得收受該等再生資源,並編以 G 類代碼管制之。

四、有關再生利用業者之申請資格、規範及申請送件單位乙節,檢附本署99 年 11 月 10 日環署廢字第 0990101905 號函供參(如附件 2)。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規定,得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前項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清運、貯存方法、設施規範、再生利用規範、記錄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再生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 99 年 11 月 18 日發布,要旨:有關再生資源流向疑義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