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函詢廢棄物清理法執行機關之執行權責疑義案 說明:依廢棄物清理法第63條規定,本法所定行政罰,由執行機關處罰之 ;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4款第6目規定,鄉(鎮、市)公所之執行 事項包含「鄉(鎮、市)廢棄物之稽查及處分」。故鄉(鎮、市)公所對 所轄事業之廢棄物產生、貯存、清除或處理等行為,依法有稽查及處分之 權力
要旨
函詢廢棄物清理法執行機關之執行權責疑義案,復請查照。
內文
主 旨:函詢廢棄物清理法執行機關之執行權責疑義案,復請查照。
說 明: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63 條規定,本法所定行政罰,由執行機關處罰之;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 4 條第 4 款第 6 目規定,鄉(鎮、市)公所之執行事項包含「鄉(鎮、市)廢棄物之稽查及處分」。故鄉(鎮、市)公所對所轄事業之廢棄物產生、貯存、清除或處理等行為,依法有稽查及處分之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