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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運作人毒化物證件申請案於當月月底始經核准,當月尚未購入 毒化物運作,則次月10日前是否仍須申報運作紀錄疑義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文日期 105 年 05 月 03 日

要旨

有關運作人毒化物證件申請案於當月月底始經核准,當月尚未購入毒化物 運作,則次月 10 日前是否仍須申報運作紀錄疑義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內文

主 旨:有關運作人毒化物證件申請案於當月月底始經核准,當月尚未購入毒化物運作,則次月 10 日前是否仍須申報運作紀錄疑義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於每月 10 日前完成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本案雖尚未購入毒化物運作,仍應依規定申報運作紀錄。

二、查本案運作人已於毒化物申報管理系統填寫「上月結餘量:0」 ,惟未填寫「運作行為及重量」,屬申報紀錄之內容或格式有缺漏,應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35 條第 1 項第 2 款命其限期補正,如屆期未完成補正,則依該條罰則裁處。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有關運作人毒化物證件申請案於當月月底始經核准,當月尚未購入 毒化物運作,則次月10日前是否仍須申報運作紀錄疑義案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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