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稅捐稽徵法及各稅法規定退補稅款應行加計利息之利率標準
要旨
依稅捐稽徵法及各稅法規定退補稅款應行加計利息之利率標準
函釋全文
依稅捐稽徵法及各稅法規定應適用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或存款)利率(或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者,該項1年期定期儲金利率如有牌告大額存款利率時,一律按非大額存款之固定利率計息。(財政部99/07/01台財稅字第09904057930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一百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則次:22 款類次:0 章節:第4章 行政救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