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汽車運輸業欠稅稽徵機關得通知暫緩受理車輛過戶
要旨
汽車運輸業欠稅稽徵機關得通知暫緩受理車輛過戶
函釋全文
汽車運輸業欠繳應納稅捐,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得經稅捐稽徵機關通知公路監理機關暫緩受理車輛過戶之申請。(臺灣省稅務局66/01/11稅四字第15796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一百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稅捐稽徵法/九十六年版、稅捐稽徵法/八十九年版;則次:1 款類次:1 章節:第3章 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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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汽車運輸業欠稅稽徵機關得通知暫緩受理車輛過戶
汽車運輸業欠繳應納稅捐,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得經稅捐稽徵機關通知公路監理機關暫緩受理車輛過戶之申請。(臺灣省稅務局66/01/11稅四字第15796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一百年版、稅捐稽徵法/一O四年版、稅捐稽徵法/九十六年版、稅捐稽徵法/八十九年版;則次:1 款類次:1 章節:第3章 稽徵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