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稽徵文書之公示送達登載新聞紙原則上以一日為已足

發文機關 財政部

要旨

稽徵文書之公示送達登載新聞紙原則上以一日為已足

函釋全文

關於稽徵稅捐文書之公示送達,有關新聞紙登載日數問題,既經與法院會商同意以登載一日為已足,本部同意照辦。(編者註: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證券交易稅繳款書之公示送達應連續登載三日)(財政部66.4.21.台財稅第三二五七三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八十六年版;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稽徵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稽徵文書之公示送達登載新聞紙原則上以一日為已足由財政部發布,要旨:稽徵文書之公示送達登載新聞紙原則上以一日為已足,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