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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董事長死亡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如何限制出境釋疑

發文機關 財政部

要旨

董事長死亡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如何限制出境釋疑

函釋全文

主旨: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死亡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且未指定代理人,董事會又未依法推選新董事長,而公司欠稅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並已停業,可否限制其常務董事或董事出境乙案,復如說明。說明: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死亡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依據經濟部經(72)商四○五一九號函釋,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應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三項規定,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至董事長死亡者,應即依法補選董事長,惟在董事長未及選出之前,得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暫時執行董事長職務(非代理人)。三、如公司未依前項規定辦理時,可依公司法第八條規定,限制常務董事或董事出境。(財政部72.6.20.台財稅第三四二八三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稅捐稽徵法/八十六年版;則次:12 款類次:3 章節:第章稽徵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董事長死亡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如何限制出境釋疑由財政部發布,要旨:董事長死亡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如何限制出境釋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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