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十七3縣政府透過公糧委託倉庫給付農民繳交公糧之搬運費補助款免稅
要旨
十七3縣政府透過公糧委託倉庫給付農民繳交公糧之搬運費補助款免稅
函釋全文
甲縣政府透過公糧委託倉庫給付農民繳交公糧之搬運費補助款,核屬政府之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財政部99/08/02台財稅字第0990026451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一一四年版、所得稅法/一一O年版、所得稅法/一O二年版、所得稅法/一O六年版;則次:3 款類次:17 章節:第一章總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