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十3工人開闢山路如須自己負擔搬運器具費用得減除必要費用

發文機關 臺灣省政府財政廳發文日期 55 年 09 月 06 日

要旨

十3工人開闢山路如須自己負擔搬運器具費用得減除必要費用

函釋全文

工人搬運砂、石、磚、水泥及開闢山路等如經查明依約須自行負擔搬運挑運器具等費用,可依查得資料核實減除。(臺灣省政府財政廳55/09/06財稅一第45456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一一四年版、所得稅法/一一O年版、所得稅法/一O二年版、所得稅法/一O六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八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四年版;則次:3 款類次:10 章節:第二章綜合所得稅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十3工人開闢山路如須自己負擔搬運器具費用得減除必要費用由臺灣省政府財政廳於民國 55 年 09 月 06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