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15納稅義務人短漏報利息及財產交易所得之罰鍰金額計算方式
要旨
一15納稅義務人短漏報利息及財產交易所得之罰鍰金額計算方式
函釋全文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短漏報利息及財產交易所得案件,於依規定裁罰倍數比例計算罰鍰金額時,應將其儲蓄投資及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自所漏報利息及財產交易所得中減除。(財政部賦稅署103/02/18臺稅所得字第1020071830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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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一一四年版、所得稅法/一一O年版、所得稅法/一O六年版;則次:15 款類次:1 章節:第五章獎 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