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依法取得之補償金免稅

發文機關 財政部

要旨

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依法取得之補償金免稅

函釋全文

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取得之補償金,核屬損害補償性質,可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免納所得稅;犯罪被害人遺屬領取之補償金,係政府對遺屬之補償,非犯罪被害人之遺產,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一條規定計入犯罪被害人遺產課徵遺產稅。(財政部87.7.30.台財稅第八七一九五五六○三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5 款類次:3 章節:第章總則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依法取得之補償金免稅由財政部發布,要旨: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依法取得之補償金免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