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村里托兒所為政府所有其各種所得免稅
要旨
村里托兒所為政府所有其各種所得免稅
函釋全文
村里托兒所既屬政府所有,其各種所得,依照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八款規定,應免納所得稅。(台灣省稅務局72.10.26.稅一第五八七九五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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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5 款類次:18 章節:第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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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村里托兒所為政府所有其各種所得免稅
村里托兒所既屬政府所有,其各種所得,依照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八款規定,應免納所得稅。(台灣省稅務局72.10.26.稅一第五八七九五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5 款類次:18 章節:第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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