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司宣告破產未經確定其當年度所得稅仍應依法辦理結算申報
要旨
公司宣告破產未經確定其當年度所得稅仍應依法辦理結算申報
函釋全文
××公司為地方法院宣告破產,經抗告上級法院尚未經裁定確定,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仍應依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辦理,不適用同法第七十五條第五項之規定。(財政部66.4.25.台財稅第三二六六○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8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稽徵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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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司宣告破產未經確定其當年度所得稅仍應依法辦理結算申報
××公司為地方法院宣告破產,經抗告上級法院尚未經裁定確定,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仍應依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辦理,不適用同法第七十五條第五項之規定。(財政部66.4.25.台財稅第三二六六○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8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稽徵程序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