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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34非營利團體舉辦考試收取之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96 年 07 月 18 日

要旨

二34非營利團體舉辦考試收取之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函釋全文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舉辦之各種考試(含技能檢定),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核非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稅範圍。(財政部96/07/18台財稅字第09604521860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一一四年版、營業稅法/一一O年版、營業稅法/一O一年版、營業稅法/一O六年版、營業稅法/九十七年版;則次:34 款類次:2 章節:第一章總則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二34非營利團體舉辦考試收取之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由財政部於民國 96 年 07 月 18 日發布,要旨:二34非營利團體舉辦考試收取之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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