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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29航空貨運承攬業收取各項費用徵免營業稅核釋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77 年 10 月 12 日

要旨

二29航空貨運承攬業收取各項費用徵免營業稅核釋

函釋全文

主旨:航空貨運承攬業營業稅之課徵,應按「航空貨運承攬業收取各項費用徵免營業稅核定表」(附件1)及核定表說明(附件2)之規定辦理。說明:二、航空貨運承攬業之出口到付運什費收入,符合營業稅法第7條第2款規定者,准予填報「航空貨運承攬業運什費收支清單」,並檢送有關國內外相互扣抵之資料或文件,申報稽徵機關核定適用零稅率。(財政部77/10/12台財稅第770663393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一一四年版、營業稅法/一O一年版、營業稅法/一O六年版、營業稅法/九十七年版、營業稅法/九十年版;則次:29 款類次:2 章節:第二章減免範圍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二29航空貨運承攬業收取各項費用徵免營業稅核釋由財政部於民國 77 年 10 月 12 日發布,要旨:二29航空貨運承攬業收取各項費用徵免營業稅核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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