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十一8營業人受託政府委辦農民稻米烘乾保管等事項之收入免徵營業稅

發文機關 財政部賦稅署發文日期 103 年 06 月 20 日

要旨

二十一8營業人受託政府委辦農民稻米烘乾保管等事項之收入免徵營業稅

函釋全文

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9月11日農授糧字第1020228474號函查告,為執行政府收購公糧政策,以照顧服務農民,並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該會農糧署各區分署與公糧業者簽訂公糧加工撥付糙、白米業務契約,受理農民繳售濕稻穀,後續烘乾、保管、加工糙、白米等事項,均為完成加工撥付契約之必要工作項目,應屬「碾米加工」範疇。故營業人辦理旨揭作業所收取之收入,可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1款規定,免徵營業稅。(財政部賦稅署103/06/20臺稅消費字第1030454966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一一四年版、營業稅法/一一O年版、營業稅法/一O六年版;則次:8 款類次:21 章節:第二章減免範圍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二十一8營業人受託政府委辦農民稻米烘乾保管等事項之收入免徵營業稅由財政部賦稅署於民國 103 年 06 月 20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