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使用統一發票之銷售額標準
要旨
使用統一發票之銷售額標準
函釋全文
主旨:訂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為平均每月新臺幣20萬元。說明:二、依據營業稅法第13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辦理。(財政部75/07/12台財稅第7526254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一一四年版、營業稅法/一一O年版、營業稅法/一O一年版、營業稅法/一O六年版、營業稅法/九十七年版、營業稅法/九十三年版、營業稅法/九十年版;則次:2 款類次:0 章節:第三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