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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10漏報銷售額之補稅計算方式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102 年 03 月 19 日

要旨

三10漏報銷售額之補稅計算方式

函釋全文

稽徵機關查獲營業人漏進漏銷案件,漏報銷售額之補稅計算方式疑義乙案,倘稽徵機關無法確實掌握營業人漏銷金額,僅查得漏進金額,應以查得營業人漏進金額同額計算核定漏報銷售額,據以補徵所漏稅額及依法裁處罰鍰。(財政部102/03/19台財稅字第1020051782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一一四年版、營業稅法/一一O年版、營業稅法/一O六年版;則次:10 款類次:3 章節:第六章罰則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三10漏報銷售額之補稅計算方式由財政部於民國 102 年 03 月 19 日發布,要旨:三10漏報銷售額之補稅計算方式,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