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十四3信合社開辦外幣現鈔買賣及代售旅行支票無放棄免稅之適用

發文機關 財政部賦稅署發文日期 84 年 07 月 27 日

要旨

三十四3信合社開辦外幣現鈔買賣及代售旅行支票無放棄免稅之適用

函釋全文

主旨:關於信用合作社申請開辦買賣外幣現鈔及代售旅行支票,可否就此項業務收入主動放棄免徵營業稅之優惠乙案,復如說明。說明:四、現行營業稅法第8條第2項規定,銷售同條第1項免稅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得申請財政部核准放棄適用免稅規定,依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其立法意旨係有鑒於按加值課稅體系之營業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時,由於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下一手銷售時將按全額課稅,致產生追補效果而不利於適用免稅之營業人,為使其作有利之選擇,爰明訂得經財政部核准放棄免稅改按第4章第1節規定課稅。銀行業(包括信用合作社)係屬第4章第2節課稅之營業人,仍按銷售總額課稅,其經營非專屬本業以外之銷售額部分,尚無上開准予放棄免稅規定之適用。(財政部賦稅署84/07/27台稅二發第841638761號函、財政部103/08/05台財稅字第10304597050號令修正)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一O一年版、營業稅法/一O六年版、營業稅法/九十七年版、營業稅法/九十三年版、營業稅法/九十年版;則次:3 款類次:34 章節:第2章 減免範圍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三十四3信合社開辦外幣現鈔買賣及代售旅行支票無放棄免稅之適用由財政部賦稅署於民國 84 年 07 月 27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