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司銷售購自個人之貸款債權不適用銀行業稅率
要旨
公司銷售購自個人之貸款債權不適用銀行業稅率
函釋全文
○○公司銷售購自個人之貨款債權,未符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5條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7月12日金管銀(三)字第0943000234號令規定,其銷售額應無按銀行業稅率課徵營業稅規定之適用。(財政部97/09/10台財稅字第0970028883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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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一O一年版、營業稅法/九十七年版;則次:22 款類次:0 章節:第3章 稅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