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以個人名義申請建照而以公司名義銷售者應否課徵營業稅釋疑
要旨
以個人名義申請建照而以公司名義銷售者應否課徵營業稅釋疑
函釋全文
主旨:××建設公司負責人○○○以個人名義申請建造執照,對外以建設公司名義推出乙案,請依說明三查明事實本於權責辦理。說明:三、個人建屋出售仍得依本部73/05/28台財稅第53875號函將其所得直接歸戶課徵綜合所得稅。惟如查明係合夥或公司等營利事業出資興建房屋出售,規避稅負,取巧利用個人名義申請建造執照與銷售之事實者,仍應依法對該營利事業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四、○○○君如確係個人出資興建房屋出售,應依前開七十三年函釋辦理,惟如經查明係××建設公司利用其負責人之名義建屋出售,則仍屬該公司之營業行為,應依前項說明查照核實辦理。(財政部79/12/03台財稅第790305108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九十三年版、營業稅法/九十年版;則次:48 款類次:1 章節:第1章 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