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營業人委託拍賣公司拍賣物品其開立發票之時限

發文機關 財政部

要旨

營業人委託拍賣公司拍賣物品其開立發票之時限

函釋全文

主旨:營業人委託貴公司拍賣且於拍賣會中賣出之物品,貴公司應於收到買受人支付之價金時,通知賣方依說明二所規定之時點開立統一發票與貴公司,惟在此之前貴公司如將拍賣物交與買方或支付賣方任何款項,均應請賣方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說明:二.貴公司舉辦古董及藝術品拍賣會,營業人(賣方)委託貴公司拍賣之物品拍定後,買方如以支票支付拍賣物之價金,賣方應於票載日開立統一發票;買方如以電匯方式支付拍賣物之價金者,賣方應於貴公司收到銀行之「匯入匯款登錄單(代報單及轉帳支出傳票)」之日起三日內開立統一發票與貴公司。(財政部81.10.13.台財稅第八一一六八○九一五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營業稅法/八十五年版;則次:29 款類次:2 章節:第章稽徵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營業人委託拍賣公司拍賣物品其開立發票之時限由財政部發布,要旨:營業人委託拍賣公司拍賣物品其開立發票之時限,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