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打造車身廠商以已稅底盤打造車身按車身完稅價格計課貨物稅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99 年 01 月 11 日

要旨

打造車身廠商以已稅底盤打造車身按車身完稅價格計課貨物稅

函釋全文

打造車身廠商以已稅底盤打造車身者,應僅按車身之完稅價格計算課徵貨物稅。(財政部99/01/11台財稅字第09904900160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貨物稅條例/一一三年版、貨物稅條例/一百年版、貨物稅條例/一O九年版、貨物稅條例/一O五年版;則次:24 款類次:0 章節:第三章完稅價格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打造車身廠商以已稅底盤打造車身按車身完稅價格計課貨物稅由財政部於民國 99 年 01 月 11 日發布,要旨:打造車身廠商以已稅底盤打造車身按車身完稅價格計課貨物稅,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