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進口已完稅貨物未經使用退運出口可退稅
要旨
進口已完稅貨物未經使用退運出口可退稅
函釋全文
廠商進口已納貨物稅貨物,事後運銷國外,出口時如檢具完稅照報驗,查明該批貨物於進口時確已完稅,且未經使用者,同意查憑原完稅照及出口報單,核實退稅。(財政部77.8.18.台財稅第七七○二六一四八一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貨物稅條例/八十七年版;則次:7 款類次:1 章節:第1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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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進口已完稅貨物未經使用退運出口可退稅
廠商進口已納貨物稅貨物,事後運銷國外,出口時如檢具完稅照報驗,查明該批貨物於進口時確已完稅,且未經使用者,同意查憑原完稅照及出口報單,核實退稅。(財政部77.8.18.台財稅第七七○二六一四八一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貨物稅條例/八十七年版;則次:7 款類次:1 章節:第1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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