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股東拋棄原以技術作價抵繳股款取得之股票認屬轉讓無須課徵贈與稅
要旨
股東拋棄原以技術作價抵繳股款取得之股票認屬轉讓無須課徵贈與稅
函釋全文
主旨:○○公司股東拋棄原以技術作價抵繳股款取得之股票相關稅捐徵免疑義。(財政部97/09/11台財稅字第09700316950號函、財政部108/07/23台財稅字第10804563200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遺產及贈與稅法/一O八年版;則次:24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總則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股東拋棄原以技術作價抵繳股款取得之股票認屬轉讓無須課徵贈與稅
主旨:○○公司股東拋棄原以技術作價抵繳股款取得之股票相關稅捐徵免疑義。(財政部97/09/11台財稅字第09700316950號函、財政部108/07/23台財稅字第10804563200號令)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遺產及贈與稅法/一O八年版;則次:24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總則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