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1本法第24條及第25條所稱1年內係按曆年制計算
要旨
1本法第24條及第25條所稱1年內係按曆年制計算
函釋全文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所稱「1年內」及同法第25條所稱「同一年內」其意義相同,均按曆年制計算,以1月1日至12月31日為1年。(財政部62/09/11台財稅第36899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遺產及贈與稅法/一O八年版、遺產及贈與稅法/一O四年版、遺產及贈與稅法/九十九年版、遺產及贈與稅法/九十四年版、遺產及贈與稅法/九十年版;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4章 稽徵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