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認股在查獲前自行轉回父母名義者免徵贈與稅
要旨
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認股在查獲前自行轉回父母名義者免徵贈與稅
函釋全文
(本文參閱第五條第五10則) (財政部67/08/11台財稅35419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遺產及贈與稅法/九十年版;則次:4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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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認股在查獲前自行轉回父母名義者免徵贈與稅
(本文參閱第五條第五10則) (財政部67/08/11台財稅35419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遺產及贈與稅法/九十年版;則次:4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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