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贈與不動產之案件在未移轉登記前得申請退稅
要旨
贈與不動產之案件在未移轉登記前得申請退稅
函釋全文
以不動產為贈與者,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前,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或退還其已納贈與稅款時,應予照准。(財政部78.5.29.台財稅第七八○一三九七二二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遺產及贈與稅法/八十六年版;則次:7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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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不動產之案件在未移轉登記前得申請退稅
以不動產為贈與者,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前,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或退還其已納贈與稅款時,應予照准。(財政部78.5.29.台財稅第七八○一三九七二二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遺產及贈與稅法/八十六年版;則次:7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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