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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8未經建築之一般空地無騎樓走廊地減免地價稅規定之適用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91 年 04 月 04 日

要旨

三8未經建築之一般空地無騎樓走廊地減免地價稅規定之適用

函釋全文

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0條第1項所稱「騎樓走廊地」,係屬建築基地之一部分,其認定應以基地上有建築改良物為前提。未經建築之一般空地,無上開條項減免地價稅規定之適用。(財政部91/04/04台財稅字第0910452296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一一二年版、土地稅法/一O一年版、土地稅法/一O五年版、土地稅法/一O八年版、土地稅法/九十二年版、土地稅法/九十六年版;則次:8 款類次:3 章節:第一章總則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三8未經建築之一般空地無騎樓走廊地減免地價稅規定之適用由財政部於民國 91 年 04 月 04 日發布,要旨:三8未經建築之一般空地無騎樓走廊地減免地價稅規定之適用,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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