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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土地是否符合特別稅率及減免要件之審核基準日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81 年 03 月 20 日

要旨

8土地是否符合特別稅率及減免要件之審核基準日

函釋全文

得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及各種減免稅地之申請期限,依土地稅法第41條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24條規定,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至於其用地是否符合特別稅率及減免之要件,亦應以上開申請期限截止日(編者註:現為9月22日)為審核之基準日。(財政部81/03/20台財稅第810763418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一一二年版、土地稅法/一O一年版、土地稅法/一O五年版、土地稅法/一O八年版、土地稅法/九十二年版、土地稅法/九十六年版、土地稅法/八十八年版;則次:8 款類次:0 章節:第五章稽徵程序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土地是否符合特別稅率及減免要件之審核基準日由財政部於民國 81 年 03 月 20 日發布,要旨:8土地是否符合特別稅率及減免要件之審核基準日,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