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0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之應納稅額計算規定

會議日期 91 年 01 月 31 日

要旨

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之應納稅額計算規定

函釋全文

土地稅法第三十三條修正條文關於增訂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二年之規定,業於91/01/30經總統以華總一義字第09100018250號令公布施行,有關於減半徵收二年期間內之土地移轉案件,其應納土地增值稅額之計算規定及程序如下:一、如無其他減徵稅額或增繳地價稅抵繳規定之適用時,依據現行土地稅法規定之稅率及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三條規定計算土地增值稅應徵稅額之公式計算後,再乘以(1-50%),即為土地增值稅繳款書上所載之查定稅額,亦即為實施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後之應納稅額。二、如另有現行土地稅法及相關法規有關減徵土地增值稅規定之適用,例如土地稅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徵百分之四十。」、九二一震災災區祖先遺留共有土地減徵土地增值稅標準第二條規定:「災區祖先遺留之共有土地經整體開發後,第一次土地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之減免,除依其他法律規定外,另減徵百分之四十。」……等減徵規定時,應以前項「查定稅額」做為計算減徵稅額之基礎。另有關增繳地價稅抵繳應納土地增值稅之抵繳總額上限,亦應以「查定稅額」為計算基礎。查定稅額依序減除減徵稅額及增繳地價稅可抵繳金額後,即為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財政部91/01/31台財稅字第0910450810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九十二年版;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4章土地增值稅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之應納稅額計…」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