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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農地移轉免稅後發現承受人非農民者補徵時應審酌信賴保護原則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82 年 12 月 30 日

要旨

農地移轉免稅後發現承受人非農民者補徵時應審酌信賴保護原則

函釋全文

主旨:農業用地移轉經核定免徵土地增值稅後,始發現承受人為非名實相符之農民,依有關規定補徵原免徵土地增值稅時,應就個案審酌當事人有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以疏減訟源。說明:二、關於此類案件,稽徵機關應主動蒐集其信賴有不值得保護之具體證據,並詳述其認定之理由,以避免徵納雙方爭議,進而減少行政救濟訟源。(財政部82/12/30台財稅第821504767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八十八年版;則次:11 款類次:3 章節:第章土地增值稅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農地移轉免稅後發現承受人非農民者補徵時應審酌信賴保護原則由財政部於民國 82 年 12 月 30 日發布,要旨:農地移轉免稅後發現承受人非農民者補徵時應審酌信賴保護原則,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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