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自耕能力證明之農地承受人兼營娛樂漁業仍有免稅之適用
要旨
有自耕能力證明之農地承受人兼營娛樂漁業仍有免稅之適用
函釋全文
取得自耕能力證明書之農業用地承受人,雖係兼營娛樂漁業漁船之負責人,仍有土地稅法第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規定之適用。(財政部84/9/21台財稅第841647734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八十八年版;則次:19 款類次:3 章節:第章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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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自耕能力證明之農地承受人兼營娛樂漁業仍有免稅之適用
取得自耕能力證明書之農業用地承受人,雖係兼營娛樂漁業漁船之負責人,仍有土地稅法第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規定之適用。(財政部84/9/21台財稅第841647734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八十八年版;則次:19 款類次:3 章節:第章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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