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工程受益費無徵收期限如有欠繳不得辦理註銷
要旨
工程受益費無徵收期限如有欠繳不得辦理註銷
函釋全文
主旨:關於土地移轉欠繳工程受益費查欠作業,及繳納義務人持有該筆土地期間問題,請照內政部來函意見辦理。說明:二、准內政部81/1/15台(81)內營字第8004060號函稱:「按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並無徵收期限之規定,是土地欠繳工程受益費,不得辦理註銷,應於查欠作業時一併清繳之。有關繳納義務人之認定,應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八條第二項、第六條第三項暨本部71/9/3台(71)內營字第101092號函等規定辦理。」(財政部81/3/6台財庫第811438677號函)附件:內政部81/1/15台(81)內營字第8004060號函主旨:關於土地移轉欠繳工程受益費查欠作業,暨繳納義務人持有該筆土地期間問題。說明:二、本部79/9/20台內營字第831758號函,准貴部同年9/4台財庫第790253558號函釋,關於土地買賣移轉欠繳工程受益費,不以僅查義務人持有該筆土地期間欠繳之工程受益費為限乙節,按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並無徵收期限之規定,是土地欠繳工程受益費,不得辦理註銷,應於查欠作業時一併清繳之。有關繳納義務人之認定,應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八條第二項、第六條第三項暨本部71/9/3台(71)內營字第101092號函等規定辦理。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八十八年版;則次:5 款類次:0 章節:第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