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住家供受託信託財產專戶設立登記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之條件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94 年 12 月 09 日

要旨

住家供受託信託財產專戶設立登記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之條件

函釋全文

住家用房屋供「受託信託財產專戶」設立登記,如該房屋未供其他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者,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財政部94/12/09台財稅字第0940458478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房屋稅條例/一一一年版、房屋稅條例/一O七年版、房屋稅條例/一O二年版、房屋稅條例/九十七年版;則次:30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全部在一章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住家供受託信託財產專戶設立登記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之條件由財政部於民國 94 年 12 月 09 日發布,要旨:住家供受託信託財產專戶設立登記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之條件,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