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一5公營典當鋪使用之房屋不合免稅規定
要旨
一5公營典當鋪使用之房屋不合免稅規定
函釋全文
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1款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及地方自治機關之辦公房屋及其員工宿舍,免徵房屋稅。本案該市公營典當鋪核屬營利事業,其所使用之房屋,與上揭法條免稅規定不合,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臺灣省政府財政廳61/08/16財稅三字第089420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房屋稅條例/一一一年版、房屋稅條例/一O七年版、房屋稅條例/一O二年版、房屋稅條例/九十七年版、房屋稅條例/九十三年版、房屋稅條例/八十九年版;則次:5 款類次:1 章節:第1章 全部在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