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共工程興建期間造成居民不便可視現況調降現值減輕稅負
要旨
公共工程興建期間造成居民不便可視現況調降現值減輕稅負
函釋全文
捷運系統等公共工程興建期間,常造成附近居民交通、噪音、空氣污染等不便,稅捐稽徵機關可循左列方式減輕其房屋稅負擔。(一)房屋稅部分:房屋稅係依房屋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其評定之街路等級調整率,在公共設施興建期間,可視實際情況,提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予以調整降低,以減輕其稅負。(財政部82/6/21賦稅署台稅三發第82148935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房屋稅條例/八十九年版;則次:13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