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經法院判決確定買方應協同賣方向稽徵機關辦理撤銷申報手續買方未協同者仍可受理

發文機關 台灣

要旨

經法院判決確定買方應協同賣方向稽徵機關辦理撤銷申報手續買方未協同者仍可受理

函釋全文

主旨:有關戈××為其所有房屋在買賣移轉報繳契稅後,申請單獨撤銷申報契稅案;既經訴請法院判決確定,買方應協同賣方向稽徵機關辦理撤銷申報手續,惟買方未協同辦理,其申報依強制執行法第一百卅條規定,可予受理。(台灣省稅務局82.6.25.稅二字第八二二九九二七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契稅條例/八十五年版;則次:62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全部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經法院判決確定買方應協同賣方向稽徵機關辦理撤銷申報手續買方未協同者仍可受理由台灣發布,要旨:經法院判決確定買方應協同賣方向稽徵機關辦理撤銷申報手續買方未…,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