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房屋起造人與所有權人同為一人無贈與契稅問題
要旨
房屋起造人與所有權人同為一人無贈與契稅問題
函釋全文
以未成年人名義申請建築執照為起造人,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報房屋稅,其建築執照與該房屋所有人姓名既同為壹人,如無贈與房屋之事實,自不發生課徵贈與契稅問題。(台北市財政局65.6.9.財強二字第○九四七八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契稅條例/八十五年版;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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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房屋起造人與所有權人同為一人無贈與契稅問題
以未成年人名義申請建築執照為起造人,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報房屋稅,其建築執照與該房屋所有人姓名既同為壹人,如無贈與房屋之事實,自不發生課徵贈與契稅問題。(台北市財政局65.6.9.財強二字第○九四七八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契稅條例/八十五年版;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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