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7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無上訴之案件以判決書送達後二十日為判決確定日

要旨

無上訴之案件以判決書送達後二十日為判決確定日

函釋全文

依契稅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不動產移轉發生糾紛時,其申報契稅之起算日期,應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為準」。復依民事訴訟法第三百九十八條規定,判決,於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所稱「上訴期間」依同法第四百四十條規定,提起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本案既未於上開上訴期間內有合法之上訴阻其確定,則法院判決確定日,應以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二十日為準。(台灣省稅務局80.7.19.稅三字第八○三四○九六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契稅條例/八十五年版;則次:12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全部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你的累,是哪一型?
你的累,是哪一型?
8 個情境・2 分鐘・測完帶走一張拆局卡
開始測驗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無上訴之案件以判決書送達後二十…」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